廣州市福華機動車駕駛員培訓連鎖有限公司 - 廣州福華駕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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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年6月,由深圳市城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出資、經廣州市交委批準、廣州市工商局注冊、廣州市稅務機關登記,廣州市福華駕校正式成立。公司總部座落在廣州市繁華的商業中心——中山一路與梅東路交匯口。2004年2月,我校被廣州市交委評選為機動車駕駛員招生示范單位;2004年度、2005年度連續兩年榮獲廣州市工商局“守合同,重信用”單位稱號。
經過5年的發展,目前我校服務網點已延伸到天河、東山、海珠、白云、芳村和番禺等行政區。教學用車全部采用新型捷達小型汽車。學員在2年的有效學習期內可以隨時選點轉學。為適應社會人士更廣泛需求,2005年2月我校增設VIP貴賓班、技術質量班和普通班,受到社會人士的普遍歡迎。
總部地址:廣州市中山一路水均南街6號(楊箕地鐵D出口對面)
正規化
經政府部門批準成立,所有訓練場、報名處實行統一經營、統一管理、統一收費。辦理營業執照、培訓許可證、稅務登記證,三證齊全。
專業化
專業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,使用高性能車輛,所有教練車車輛符合國家教學標準,全部教練員經廣東省交警總隊認定資格(均持有教練證)。
基地化
建立固定、規范的報名接送場點,為學員就近辦理學車手續提供方便。
網絡化
連鎖經營、網絡服務,大量應用電腦科技于駕駛培訓。福華駕駛學校十項服務承諾
1、熱情接待、耐心解答、文明教學。2、不接受學員請吃、請煙、請飲。
3、因人施教、全程服務、善始善終。4、對學員的要求竭盡所能解決。
5、公開收費,絕不損害學員利益。6、學員投訴專人負責辦理。
7、教練車輛、場地干凈無雜物。8、可代辦理的手續,不麻煩學員自辦。
9、不接受學員的錢、財、物。10、自由選擇學車時間和教練員。廣州市福華駕駛學校校長令
明令禁止學校教職人員:
1、喝學員一支水;
2、抽學員一支煙;
3、吃學員一頓飯;
4、拿學員一分錢。
違反上述禁令者(不論學員是否自愿)均處:
1、沒收非法所得,由學校轉回給學員;
2、按受賄違規數額三倍賠償學校名譽損失;
3、索賄超過5000元者上報省交通廳注銷教練證;
4、觸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;
5、賠償公司損失,開除出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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